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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润分配后盈余公积是否需要调整?

编辑: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8-12-09

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的提取作为调整事项处理

在董事会做出议案时:提取盈余公积做处理,其他的利润分配事项都不做处理。

借:利润分配-提取盈余公积

贷:盈余公积

股东大会宣告利润分配方案:

如果提取的盈余公积与董事会议案提取的金额不一致,那么就做相应的调整。此时对于宣告分配的股利做出相应的处理,不存在调整的问题。

所以利润分配方案中提取盈余公积属于调整事项。其他的利润分配事项都属于非调整事项。

为什么提取盈余公积属于调整事项?

按照公司法规定,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,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(即会计上所说的法定盈余公积)。

因此,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质上是企业的法定义务,是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义务,满足日后调整事项的定义,只不过当时没有计算出净利润而没有提取,所以日后期间真正提取时,应作为日后调整事项来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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